臺中市立大甲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徵求 校安約僱人員~2025-12-14

徵才機關 臺中市立大甲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校安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12-01~2025-12-14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二)報名人員須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始得報名參加甄選。
1、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溝通表達能力佳。
(四)具有服務熱忱、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六)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共同業務
1. 負責校安中心輪值。
2. 負責執行日間部學生生活輔導。
3. 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管制及駐站輔導。
4. 協助巡視校園安全環境。
5. 協助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
6. 協助校安事件處置及通報、急救等,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學校及學生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7. 其他交辦事項(學校賦予之其他工作項目以不影響前項工作為原則)。
(二) 專責業務分配
1. 軍訓教育業務。
2. 學生校外賃居業務。
3. 學生青年服勤動員事項。
4. 軍訓人事業務(含國軍人才招募)。
5. 霸凌相關業務及案件處理。
6. 校外會業務。
7. 交通安全宣導。
8. 學生春暉相關業務與活動。
工作地址 臺中市立大甲工業高級中等學校(437024臺中市大甲區頂店里開元路71號)或於執行相關校安工作場所。
聯絡E-Mail f45229@t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4-26874132
應徵問題:分機301或323梁主任
工作內容:分機201張主任
**甄選報名表件請至本校(https://tcvs.tc.edu.tw/)首頁/教職員甄選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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