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徵求 辦事員~2023-05-01

徵才機關 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4-20~2023-05-01
資格條件 1、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3、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學識背景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二段276號(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聯絡E-Mail pj1105.g@mail.ty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紙本或EMAIL恕不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附件應包含:(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 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碩士(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6)照片、(7)相關證照等影本,併請掃描成PDF為單1檔案上傳。
三、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徵才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侯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侯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算3個月。
五、聯絡電話:(03)4570461轉306葉小姐、303利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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