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6-3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職務代理人36,316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6-27~2023-06-30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研考相關業務。
2.綜合業務。
3.性平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
聯絡E-Mail 1005970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繳交證件: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或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掃瞄合併成一PDF檔案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報名方式:紙本報名相關證件請於112年6月30日下班前寄達或送達330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聯絡電話。
3.甄試程序:通過初審者擇優參加面試;資格不符、初審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應徵資料若須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並貼妥足額郵票。
4.本職缺則優備取1-2名,於核定後3個月內遞補同職務職缺或職務性職相近之職缺為限。
5.本職缺為考試分發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預計至113年3月底)。僱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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