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9-18

徵才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230-290薪點(約折合新台幣31993-40339元,視代理職缺而定)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09-01~2025-09-18
資格條件 ***請自行於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或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報名表件,請於114年9月18日前以中華郵政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親自或委託報名均不受理。 ***
一、應試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不具在學學生身份。
(二) 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未在中國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份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 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二、錄取名額:擇優儲備人員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自榜示之日起至下次辦理同類型甄試公告錄取前1日止。
(一) 自榜示錄取之日起列入候用名冊,依用人單位業務所需,按儲備人員甄試成績及所具資格、學歷、經歷及專長等,通知適任人員進用。
(二) 另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三) 儲備人員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本院得視業務需要,優先予以進用。
(四) 儲備人員於遴用後,經本院考核結果認得續列為候用名單者,本院得視職缺情形循環進用,循環進用之相關規定由本院另定之。
※本甄試儲備之約聘僱人員屬短期職務代理性質,約聘僱期限長短不等,端視職務出缺狀況而定,約聘僱期滿即予解僱,另本院無法提供宿舍,請妥慎考量再行報名。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9月18日止,請以中華郵政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親自或委託報名均不受理。
(二) 報名地址: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2段265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信封右下角請註明報名11403儲備約聘僱人員甄試-(姓名)。
(三) 報名表索取方式:請自行於本院或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265號
聯絡E-Mail yachi@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詹小姐:03-6586123分機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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