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副技師 |
職系 |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4~2025-07-25 |
資格條件 | 須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4. 近五年考績至少四甲一乙,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 辦理護送隊全般業務。 2. 勤務傳送委外採購及履約管理。 3. 小氧氣管理。 4. 特勤勤務支援。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榮民總醫院總務室(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
聯絡E-Mail | chenwe@vghtp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日期:自114年7月14日起至114年7月25日止。 (2)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本職缺公告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報名應繳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 報名應繳資料(請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1) 臺北榮民總醫院總務室外補甄選報名表。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大學以上至最高學歷之學歷證書影本。 (4)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5) 現職派令影本。 (6) 最近 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8) 榮譽國民證(非榮民免附)。 3. 甄選程序: (1)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 經資格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筆試(70%)及口試(30%)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其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院得予從缺。 5. 聯絡人及電話:總務室陳先生 (02)28757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