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約僱科員(職務代理人)~2023-08-0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6~2023-08-02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商學系畢業(須檢附畢業證書)。
二、曾於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擔任約僱科(組)員或相當職務者(須檢附服務證明書)。
工作項目 1.負責本局中等教育科(高職部分)、終身教育科、學務校安室年度及單位預算、中央補助款及保管款執行審核。
2.本局單位預算執行控管。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
聯絡E-Mail edu_acc.0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檢具前所需證件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註明應徵審核股科員)。報名地址: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 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戴淑麗收(聯絡電話:27256417)。或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應繳資料:
一、履歷表(含照片)及個人自傳約3百字(請以 A4 紙張列印或正楷親自書寫,內容須含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
四、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服務證明書(影本),未曾任職者免送。

預訂僱用期間:
一、預計自實際僱用日至112年9月4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詳細請參閱附件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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