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7~2025-04-28 |
資格條件 | 1.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3.主動積極、細心、體能狀態良好者。 |
工作項目 | 1.建築管理相關業務。 2.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發包施工、管理相關業務。 3.零星工程修繕相關業務。 4.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地址:11209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 |
聯絡E-Mail | A227@np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且有意願應徵者: (1)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2)將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資料不齊者無法參加甄選。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適者,恕不通知。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3、聯絡電話:(02)-28613601轉分機500環境維護科楊科長或分機300人事室何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