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07~2025-03-14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諳客語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國民教育業務。 (二)客家業務。 (三)配合辦理各項節慶文化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民政課);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1號 |
聯絡E-Mail | 20070533@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 (二)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 (三)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四)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案上傳: (1)現職派令、(2)現職銓敘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採購專業人員證照、(7)通過客語或英語等語言能力證書。 (五)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無編號(6)及(7)者免附。 (六)備註: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錄取結果登載於新竹縣湖口鄉公所全球資訊網/訊息廣場/徵才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hukou.gov.tw/iframcirculated_list.php?menu=29&typeid=1763)。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新竹縣湖口鄉公所(民政課)陳課長(聯絡電話:03-5993911分機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