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徵求 專案技工(預估缺)~2025-12-03

徵才機關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技工
官職等
職稱 專案技工(預估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19~2025-12-03
資格條件 一、 限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職工」(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專案工友及駕駛,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二、 領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三、 具高中職(含)以上海事、航海、輪機、海洋休閒觀光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備船機維修經歷1年以上者。
四、 無工友管理要點第4、5點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第3條等不得僱用及迴避僱用之情事。
五、同時有超額職工及非超額職工報名時,將就超額職工擇優遴用。
工作項目 一、船筏駕駛。
二、船舶保養及設施維護。
三、航管站航務運作相關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本局航管站勤務為全天候運作,因應勞動部修正「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111年起航管站勤務採日間及夜間輪班制。
※本職缺為預估缺,出缺日期為115年1月16日。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
聯絡E-Mail bd0476@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先生(02)2666-4951 (電子信箱:bd0476@gov.taipei);詢問詳細工作內容請洽經管科梁科長(02)2666-4930。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調僱者,請填妥調僱意願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親自簽名後,併同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近5年考核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等,於114年12月3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231073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經管科專案技工職務」),或將上開資料掃描成PDF檔以電子郵件寄至聯絡人電子信箱(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經管科專案技工職務」並來電確認),逾期恕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進用之職工薪資:工餉最高至170薪點39,270元 (依其原敘工餉等級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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