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25-08-20~2025-09-15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專科(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 須具備高低壓等電力設備維護經驗與能力。 (三) 具備水電技師相關證照者佳。 (四) 熟悉基本電腦操作與文書處理能力。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 發電機設備維護管理人。 (二) 高低壓設備維護管理人。 (三) 汙廢水設備維護管理人。 (四) 排水系統維護管理人。 (五) 各項工作紀錄表填寫(報)。 (六) 一般水電修繕。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 |
聯絡E-Mail | per@kmhp.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參加甄選者,應現職為各機關工友、技工、駕駛。 (二)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三)報名方式:114年9月15日(星期一)前送達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891002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人事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應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相關證書影本。 5.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五)面試甄選: 1.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符合本院用人需求者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符、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怒不另行通之,亦不退件。 2.經甄選結果,公告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如報名應徵者,不符合本院用人需求,得予以從缺,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六)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42,980元~49,060元整【含地域加給-離島地區基本數額,不含年資加成】(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人:人事室翁小姐,聯絡電話082-332546轉11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