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3等22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9~2023-06-26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2.能配合業務夜間及假日加班。 |
工作項目 | 役政、災害防救等役政災防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所約僱3等220薪點職務代理人(月酬新臺幣28,534元整),係代理役政災防課辦事員職缺列112年普通考試任用計畫所遺業務,僱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預計112年10月左右。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約僱職代甄選報名表、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男性請檢附退伍令(皆以A4影印)。 3.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以放棄論)掛號寄送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役政災防課約僱3等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本所聯絡電話(02)2992-9891*164許小姐。 4.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面談甄選,並得酌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應貼足郵資並附空信封,以免無法投遞),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