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08~2023-06-13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尤佳。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細心負責、品行端正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獎勵休漁計畫相關工作。 (二) 支援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政府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方式。 (二)報名時間:112/06/08至112/06/13 (郵戳為憑) (三)報名方式:請意者於報名截止前,以親送或掛號郵寄方式,將應徵者個人資料(含履歷表及自傳,「履歷表表格」請至彰化縣政府行政處網頁/便民服務/檔案業務(表單下載)-下載)、學歷證件影本,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行政處檔案科」並註明黃科員收。 (四)錄取方式:書面評分結果,以總分最高分者為正取,另增列備取人員1名。 (五)錄取公佈:於書面審查完畢後一星期內公告於本府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六)聯絡人及電話:黃淑梅 04-7531094 (七)其它: 1.錄取人員僱用後,其權利及義務依契約規定辦理。 2.備取人員自榜示之日起,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試錄取資格。 3.僱用期間:自通知上班日起共計106個工作日。 4.待遇:本職缺按日支薪,每日薪資新臺幣1,478元,工作時間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所訂工作日為基準。 5.錄用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不得進用之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