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6~2023-07-07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高考三級或相當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之現職法制職系公務人員。 4.通過律師考試及格。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7.熟悉醫療法、專利法等相關法規者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兩公約宣導及彙整作業、協助辦理本院法規疑義之研議或闡釋、涉及本院權益訴訟案件或法律糾紛事項之協助或研處、本院對外簽訂契約之協助。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
聯絡E-Mail | jrwu5@vghtp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應繳文件 (1)「外補甄選報名表」(請至本院招募網站下載) (2)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並含個人自傳600字內,末頁請簽名) (3)國家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大學以上至最高學歷之各級學歷證書影本 (5)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現職派令影本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8)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9) 榮譽國民證(非榮民免附) (10) 其他如政府採購證照、英語檢定合格證書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2.報名方式 (1)採線上應徵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個人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前開應繳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2)紙本投遞履歷者,請於前述上網截止日前掛號郵寄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法制組員職缺)。 (3)逾期、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或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者,均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6.聯絡人及電話:醫務企劃組吳小姐;聯絡電話:(02)28712121-86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