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2~2023-06-12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水土保持、電機工程相關科系尤佳。(預計112年6月畢業者可應徵)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對工作熱忱負責、主動積極、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
工作項目 | (一) 水庫操作運轉及相關資料整理。 (二) 水文、水質、淤積等資料之觀測、調查與分析。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 |
聯絡E-Mail | bv392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應備表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預計112年6月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以在學歷年成績單代替,並自行註明預計取得畢業證書日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 本職缺預估將於112年7月3日出缺,採通訊報名方式者,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操作科約聘人員」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於112年6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人事室劉小姐收(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或請寄送前開應備表件電子檔至email: bv3925@gov.taipei (劉小姐收,主旨請註明應徵操作科約聘人員);或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 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至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六) 本案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至113年5月2日)。 (七) 工作待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所訂之規定支薪(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臺幣36,316元)。 (八) 聯絡電話02-26664951,聯絡人: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