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02~2025-07-16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擇優優先考量。 (三)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須符合109 年1 月16 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迴避任用、第28 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之情事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認真,注重行政倫理,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者。 (六)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七)具備行政學、行政法、民刑法、採購法、會計學等學識。 (八)具有分析、研判、規劃及工作協調、人際溝通能力、品行端正、注重行政倫理、服務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及業務調整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校午餐業務及教育局委辦之午餐3章1Q業務。 (二)協助學務處(獎懲、請假、生活評量資料彙整及支援各類學生事務活動)等相關事務。 (三)學校各專科教室、會議室之借用及各類儲值機登入管理。 (四)協辦環北國中工程及遷校業務 (五)協辦事務組興南非營利幼兒園採購、校舍管理等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320 桃園市中壢區育英路55 號) |
聯絡E-Mail | sherychen2003@yahoo.com.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報名 2.請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即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工作徵才機關調閱。 3.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PDF檔案後上傳該系統,並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1140716截止上傳) (1) 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付) (2) 身分證正反面 (3) 男性退除(免)役證明(無者免附) (4) 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證件 (6) 歷任職務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7)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8) 所有佐證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系統。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 2.面試:①口試70%②筆試30% 3.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應徵人員均未達本校需求者,本校得予從缺。 4.面試日期:學校網站公告並電話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校人事室。 (四)聯絡電話:03-4629991轉710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