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38,948元)至280薪點(38,948元) |
職稱 | 約僱科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27~2025-07-04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無雙重國籍者。 二、大學以上畢業者。 |
工作項目 | 一、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業務。 二、局務會議、幹部會議資料彙整。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六樓) |
聯絡E-Mail | av2258@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應繳文件: 一、個人履歷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三、採線上報名者,於114年7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資料(含簡要自述)、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四、以紙本報名者,請於114年7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化資產科約僱科員」,逾期恕不受理。 預定進用期間: 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待遇/每月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需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備註: 一、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具公文撰寫能力者。 二、本局得先書面審查,合者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聯絡人:如欲了解詳細工作內容,請洽文化資產科何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