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30~2025-07-07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法律相關科系所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聘用人員工作經驗者。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52,301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聘用原因消失止。 (五)工作內容:辦理本局秘書室法制工作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7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寄至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李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合於資格條件者,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 (二)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5681。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