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徵求 駕駛~2025-11-12

徵才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31~2025-11-12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經本會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
(二)國中(職)以上畢業。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交通肇事紀錄。
(四)曾具駕駛公務車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負責本會副首長座車專任駕駛工作、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秘書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秘書室呂玉棉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5663)。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
1.甄選履歷表1份。
2.最近3個月勞動部認可醫療機構所出具體檢紀錄1份(體檢項目需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9),未檢附者可於本會報到後繳交。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1份。
6.具合格有效之職業駕駛執照。
三、期限:民國114年11月12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或逾期寄件者恕不予受理。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評選,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會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其報名所交資料恕不退回。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會駕駛甄選公告及空白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徵才資訊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索取(yumian@n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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