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會 徵求 專門委員~2025-03-26

徵才機關 臺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9~2025-03-2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研究所碩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簡任綜合行政職務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之公務人員。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及無公務人員服務法各項不得兼職情形。
工作項目 (一)辦理議員活動。
(二)議員休閒、體育賽事。
(三)接待訪賓。
(四)陳報工作計畫及重要行事紀錄,整理會議及報告資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
聯絡E-Mail vivian@t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空白者視為不合格。如具外語能力(英、日、韓)者,請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聯絡人:電話02-27297708分機881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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