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僑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6~2025-06-10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三、曾於公務機關有工作經驗、具公文簽辦能力及外語能力者尤佳。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相關之工作經驗者。 五、具備WINDOWS電腦文書處理(MS-OFFICE與ODF工具)、資訊運用能力及資料庫管理經驗。 六、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專案(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境紀錄資料介接API平臺及十月慶典報到作業精進計畫)及相關成果報告綜整、分析等事項。 二、本會AI智能會議紀錄系統暨資料訓練專案。 三、本會與內政部戶役政資料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領務整合查資系統連線查核、稽核等作業事項。 四、各機關函查僑民身分證明及僑民身分證明申請案件等統計作業。 五、僑民證照資訊安全聯絡事項及權益叮嚀服務。 六、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15-17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裝訂於左側):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完整履歷表填寫,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附500字以上自傳及親筆簽名)。2.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須於錄取後,補繳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3.個人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4.身分證明文件影本5.有語言能力證明者,請附證明文件影本。請寄送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綜合規劃處約聘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所送報名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 (二)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公告事項-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並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carolyn@ocac.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綜合規劃處約聘人員。 二、甄選: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選(甄選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本職缺得視需要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本會得不錄取人員。 四、聯絡人:僑務委員會人事室楊小姐,電話(02)2327-2945。 五、備註: (一)聘用期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會均定期辦理工作考核,並視考核結果決定次年度是否續聘,如考核結果不佳,得提前解聘或不予續聘。 (二)聘用薪資:聘用七等328薪點(目前每月約新臺幣45,624元)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