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丹鳳高級中學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出納組長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5~2025-11-15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須符合109 年1 月16 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 (三)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第六款規定,陞任現職或任同序列職務合計不滿一年者,不得辦理陞任(內陞或外補人員一律適用)。如屬平調、降調則不受限制。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認真,具服務熱忱,注重行政倫理,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等文書編輯與網路操作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及業務調整者,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證照者或具有辦理出納業務工作經驗尤佳。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迴避任用、第28 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之情事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七)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不得任用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八)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擇優優先考量。 |
| 工作項目 | (一) 需配合學校輪調行政組長職務(事務組、文書組)。 (二) 現金、零用金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三) 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出納事項。 (四) 填具收款收據送金簿及公庫支票保管事項。 (五) 編製現金結存表、差額解釋表等事項。 (六) 員工各項薪資請領發放、零用金保管及零星支出之核支並登記等相關事項。 (七) 代辦費之收支保管與課業雜費之收費存解事項。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龍安路72號新北市立丹鳳高級中學 |
| 聯絡E-Mail | ah9938@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報名」,本校得視報名狀況,必要時延長之,後再行辦理後續甄選事宜。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本校甄選項目明細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即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工作徵才機關調閱。 3.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PDF檔案後上傳該系統,並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114/11/15 截止上傳) (1) 報名表及切結書(本校網頁/人事室下載) (2) 身分證正反面 (3) 男性退除(免)役證明(無者免附) (4) 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證件 (6) 歷任職務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7)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證明、採購證照、專長證明等,無者免附)。 (9)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付) 所有佐證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系統。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 2.面試 3.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應徵人員均未達本校需求者,本校得予從缺。 4.面試日期:學校網站公告並電話通知(暫訂114年11月18日至21日間)。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校人事室。 聯絡電話:02-29089627轉133賴主任 聯絡email:ah9938@ntpc.gov.tw 出納業務02-29089627轉120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