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05~2025-11-07 |
| 資格條件 | (一)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國中學校(含以上)畢業,具有汽或機車駕駛執照。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Outlook等軟體)及基礎文書處理。 (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優。 |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所內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口湖鄉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自114年11月5日起至114年11月7日下午3時00分止。 二、報名應繳文件:填交表件請依下列順序置放,並自備繳交文件之影本。(除正本外,其餘繳交後不退還) (一)雲林縣口湖鄉公所114年度約用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黏貼國 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另身分證正本驗畢後歸還。 (二)切結書及雲林縣口湖鄉公所約用人員迴避進用切結書各1份。 (三)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四)最高學歷證書。 (五)得證明相關經驗文件。(無則免付) 三、應徵文件須於114年11月7日下午3時00分前,以專人送達雲林縣口湖鄉公所收發(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課約用人員」。 四、書面審查後另行通知面試時間,檢附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亦不再退回。如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5)7893439蔡小姐。 五、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所所需,本所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六、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七、依據「114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問答集」一、發給對象Q4:按時計酬者尚不合發給年終工作獎金,故本案進用之部份工時勞工不予發給年終獎金。 八、僱用期間:通知報到日起至 114年12月31日止。 九、薪資待遇:部分工時人員,時薪1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