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家教育研究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教育人員 |
| 官職等 | 無資位 |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1~2025-12-31 |
| 資格條件 | (一)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第33條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各項情事。 (二)應甄選人應接受並通過本院依規定查詢有無不適任教育人員情事;錄取人員如經查詢有上開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消;倘於報名時未發現,於聘任後始發現者,仍應依規定辦理。 (三)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條至第18條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相關規定。 (四)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或具有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 (五)近五年曾發表與應聘專長相關之期刊及專門著作,其中至少有一篇刊登在SCI、SSCI、Scopus、TSSCI、THCI索引,或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核心期刊收錄之學術性期刊。 (六)近五年應至少主持一件本院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之研究計畫(請詳列曾參與之計畫案名稱,以及在計畫中的任務分工)。 (七)如具備原住民族身分者,請提供相關之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 |
| 工作項目 | (一)研究專長: 1.瞭解國內、外原住民族教育、教育法制或原住民族教育政策和學校制度、原住民族實驗教育之現況與發展趨勢。 2.具備政策分析和研究能力,能從多元途徑和原住民族觀點分析各國原住民族教育政策。 3.具備國際移動及參與國際會議的能力。 4.具原住民族教育教學或研究經驗尤佳。 5.請應聘者另檢附「研究專長說明」,說明所具備之研究專長領域。 (二)工作內容: 1.依本院及中心之規劃,申請並執行本院研究計畫。 2.依本院及中心之分辦,規劃並執行院外其他單位委請本院執行之研究。 3.執行本院及中心交辦之工作計畫。 4.協助辦理本院及中心之行政業務。 |
| 工作地址 | 本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相關表件及規定請逕至本院首頁/最新消息/徵才資訊項下下載https://www.naer.edu.tw/intra/Doc/Preview?fid=78&id=5283】 (二)收件期限: 信封請註明「應徵研究人員」;並請於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於是日下午4時前親自送達本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摩蓋小姐(本院鐸聲館2樓辦公室)。 (三)應徵資料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3703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本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 摩蓋小姐收。 (四)連絡電話: 1.研究專長及工作內容: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 摩蓋小姐小姐02-7740-7144 2.人事相關業務:人事室 唐小姐 02-7740-7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