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工務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6~2023-06-3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雨、污水下水道建設等相關工作(包含規劃設計、工務行政、現場監造)。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下水道工程處) 若經錄取,本署得視業務狀況得以調動工作地點 |
聯絡E-Mail | andy8112@cpa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至本署最新消息公開徵才應徵本署職缺人員填寫表格下載區下載相關具結書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70&Itemid=58)填寫後上傳。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2)8995-3704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