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代)~2023-06-20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代)
職系
名額 1名(公司登記科,職代)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15~2023-06-20
資格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2.熟悉公司法相關法規或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具備與民眾溝通協調之能力。
4.需要有為民服務的熱枕。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公司登記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2年6月15日起至112年6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紙本郵寄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司登記科4等約僱人員」。
(1)收件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吳小姐收。(02-29603456#5472)
(2)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3.請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下列資料,依序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即可,勿裝訂:
(1)甄選報名表(雙面列印,得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下載),需含簡要自介、學歷、工作經歷、專業證照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4)上述各影本資料均需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正取1人,擇優備取至多2人,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面試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如有返還書面資料之需要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註:
1.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
2.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1月10日或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
3.本甄選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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