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工務員~2023-06-23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工務員
職系 都市計畫,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13~2023-06-23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土木、都市計畫、建築、地政及不動產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認真負責、勇於任事、可獨立作業,並具公文寫作、電腦文書處理及良好溝通能力。
五、有採購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督辦租金補貼之收件、准駁、陳情、行政救濟、核撥、溢領追繳等相關事宜。
二、辦理人力外包、文書作業及撥款轉帳作業等委辦案等相關事宜。
三、督辦設備、事務用品、清潔用品、耗材等庶務經費之請購及核銷。
四、核撥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租金補貼之業務推動費。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
聯絡E-Mail andy8112@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至本署最新消息公開徵才應徵本署職缺人員填寫表格下載區下載相關具結書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70&Itemid=58)填寫後上傳。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3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國民住宅組游小姐(02)8771-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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