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9-12

徵才機關 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2-09-06~2022-09-1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 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達二年以上者尤佳。
4、不得有國籍法第20條規定,取得外國國籍之情事。
5、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測量及地政行政等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約僱5等280薪點,新台幣36,932元。 2.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依序排列:【1】公務人員簡歷表(簡式)。【2】學、經歷證件等影印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各一份。【4】具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應徵表件請以信封裝封並於111年9月12 日17時前親送(98141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18號。)或寄達「花蓮縣玉里地政事所人事」收,聯絡電話:(03)8883936。 3.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3998&Index=5下載),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白天聯絡電話、e-mail帳號。 4.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應徵A610040或A610052測量製圖職系測量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5.送件資料本所會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或未貼郵資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6.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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