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2-14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2-07~2023-02-1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2.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未曾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條情事,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能配合機關執行公務及職務調整。
工作項目 1、 辦理歸檔公文檔案管理業務。
2、 協助辦理年度檔案清查作業。
3、 協助承辦人機密檔案解降密作業。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秘書室(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一號9樓)
聯絡E-Mail lin_57522@tf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詳填學經歷、簡要自述、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若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請詳填。於112年2月14日前寄達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編號A020190約僱人員),亦可以電子郵件寄至lin_57522@tfd.gov.tw信箱(主旨為應徵秘書室職務編號A020190約僱人員,相關證明文件請以附加檔案傳送,並請於傳送後來電02-27297668轉分機6708林科員確認),逾期恕不受理,如有工作之相關內容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058秘書室陳專員。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三、本職務係本局書記,職務編號A020190職缺,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工作性質相近之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候用),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另錄取人員每月按220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月支新台幣28,534元,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