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9~2023-02-13 |
資格條件 | 性別不拘,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大學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為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前科紀錄,具服務熱忱能配合各項業務加班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e-mail、網路應用等處理能力)。 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里辦公處業務。 二、民政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聯絡E-Mail | north50012@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案聯絡人:本所人事室陳先生,電話:04-22314031分機351。 2.請先自附件下載簡章參閱並填寫切結書。 3.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切結書(請由簡章附件下載) (4)其他:駕照、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