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至第8職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2-17~2023-02-24 |
資格條件 | 1.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或得調任「土木工程職系」之其他職系,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六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 2.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綜理工務課業務。 3.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號 |
聯絡E-Mail | mf44080@wth.pengh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2年2月24日前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所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請將以下資料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未檢附完整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現職或最後在職派令及銓審函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現任公營事業機構者,須繳交近5年考核及現任工作項目證明書等相關證件影本) (五)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書(或相當之英語能力檢測成績證明文件)或第二語文(含第二外國語及第二本國語)檢定證明文件影本(非必備證件,無則免附)。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甄選方式: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 四、聯絡電話:06-9991311分機13 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