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4-27~2022-05-16 |
資格條件 | 1、現任或曾任各行政機關技佐或相當職務以上,經銓敘合格實授,符合「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含自願降調人員,惟不包含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及現職具有警察官身分者)。 2、大學以上通訊、電機、電子或資訊相關科系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1、辦理通信設備管理及維護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3號) |
聯絡E-Mail | py123@cdo.n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文件,相關證件影本並請註記「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私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聯絡電話、黏貼相片及簽名蓋章)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派令。 (6)最近銓敘審定函。 (7)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請自行於本所官網「公告訊息」-「本所花絮」項下下載或來電索取格式)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案甄審職缺除正取2名外,另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 3、意者請於111年5月16日前,逕寄116063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3號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合者不退件),聯絡電話:(02)29346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