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1-16

徵才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36,3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廉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1-09~2023-01-16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政風業務經驗者佳。
三、 具基本軟體操作能力。(如word、excel等)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辦理政風相關業務。
核薪方式:約僱5等280薪點(36,316元)。
僱用期間:自112年2月2日至112年10月30日止,倘約僱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聯絡E-Mail tycn@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繳證明文件:信封應填妥寄件人姓名、地址<請同報名者>
1.報名表1份
2.切結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自傳1份(請務必簽章)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二、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電子檔另email至 tycn@mail.moj.gov.tw信箱
備註:
一、
1.第1項至第3項之空白表格,請自本署網站下載。填妥後併第4至6項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署政風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政風室科員職務代理)。
2.表件下載路徑:本署網站 http://www.tyc.moj.gov.tw →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
3.本署政風室信箱 :tycn@mail.moj.gov.tw。
4.本署地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二、報名期間自112年1月9日起至112年1月16日上午10點止,請於112年1月16日上午10點前(非以郵戳日期為憑)寄達本署或親送本署6樓政風室。
三、所有程序與資料請完備,如有缺漏或逾時送達,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於112年1月17日起個別通知(email.電話)參加面試時間及地點,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內。
五、正備取人員名單將於甄選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署網站:http://www.tyc.moj.gov.tw/ →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
六、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2160123(分機6055-6057)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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