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部分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8-07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部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2-08-03~2022-08-07
資格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主計業務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包括海洋委員會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部分署2機關)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5、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5)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6)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工作項目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聯絡E-Mail cyyeh@cg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資料: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簡要自述等並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與擬任工作有關之經歷佐證資料等。個人履歷表格式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首頁之事求人/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下載。
2 、意者請於111年8月7日前(以郵戮為憑),檢附上述資料逕寄(806614)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海洋委員會主計處葉小姐收(電話07-3381810分機261813),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東部分署主計室約僱人員」,並提供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3、備註:
(1)本職缺屬職務代理人性質(育嬰留職停薪),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2年6月21日,惟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月酬薪點:約僱5等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3)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4)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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