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3-03-30

徵才機關 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3-03-25~2023-03-30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財稅金融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其施行細則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綜合所得稅於申報期間輔導收件、地價税、房屋稅補發繳款書、協助公產業
務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公所(雲林縣水林鄉水北村水林路12號)
聯絡E-Mail hsiu.lan.ho@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2年3月30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上傳照片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 應上傳附件如下(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 現職派令
2. 最近銓敘部審定函
3. 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
二、其他:
(一)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5-7850001轉43人事室何主任
(四)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情事之一者而刻意隱瞞、或資料內容有遺漏、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當事人自負責任。即使獲錄取若經查有前開情事,本所有權取消錄取資格。2.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惟無適當人選時,公所亦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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