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24~2023-03-29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理、工、醫、農、管理學院相關科系、具有環境保護工作或政府機關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 揮發性有機物稽查管制業務(VOC計畫)。 (二) 空氣品質監測計畫(監測計畫)、噪音陳情案件處理(新埔)。 (三) 固定污染源及露天燃燒陳情案件處理(新埔)。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
聯絡E-Mail | lina@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或通訊報名: 1.採線上報名者,請自行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線上報名點選「我要應徵」,並將履歷表(附自傳、照片)上傳儲存,另證照資格等學經歷證件(含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離職證明、相關證照等)等證件掃描整合成單一檔案以附件上傳。 2.採通訊報名方式者,檢具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3.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於112年3月29日前於線上報名或以郵寄寄達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人事室段小姐收(聯絡電話03-5519345#5820)。未於期限內送達報名資料,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郵寄者信封上請註明「應徵A640031技士職務代理人」及姓名、白天連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4. 本次甄選先以書面審查,並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資格不合者請勿報名,未獲錄取者恕不再通知。 5. 約僱期間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新台幣36,316元) ),僱用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 6. 本次公開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惟無適當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甄選結果登載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hcepb.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