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會 徵求 駐衛警察~2023-01-16

徵才機關 臺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駐衛警
官職等
職稱 駐衛警察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3-01-11~2023-01-16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國內高級中等學校畢,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無前科紀錄。
(三) 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 工作內容:負責門禁管制、警戒及單位大門口交通管制及上級交辦事項等。
(二) 工作時間:24小時輪值勤務。
工作地址 70848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號
聯絡E-Mail nana@mail.tn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檢具以下資料:履歷表(完整詳實)、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
(二) 應徵資料請於112年1月16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70848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號臺南市議會總務組收」,並註明應徵駐衛警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三) 本職缺聯絡人:沈先生,聯絡電話:06-390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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