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甲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25~2022-06-0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測量及空間資訊、資訊管理、土地管理、土地測量等相關系所畢業。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地籍測量專業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地籍測量工作經驗。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無國籍法第20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者。 (五)僱用期限:自實際簽約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2年4月中下旬)。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以約僱四等250薪點計薪,月薪新台幣32425元。 |
工作地址 | 本所轄區(臺中市大甲區、大安區、外埔區) |
聯絡E-Mail | lbper@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1年6月6日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畢業證書及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等證明文件,寄(送)達至本所人事室(437005臺中市大甲區鎮政路38號),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本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