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 |
職稱 | 聘用技術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有效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12~2022-08-1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植物保護或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二、需能配合24小時輪班值勤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執行入出境旅客攜帶植物及其產品、輸出入植物及其產品及其他植物檢疫物之檢疫與報驗發證工作,需配合24小時輪班值勤。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桃園國際機場)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職務代理期間:本職缺係現職人員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期間自111年8月15日起至112年8月14日止,惟留職停薪人員於上開期間屆滿前申請提前復職時,本聘用人員即應解聘。 二、代理期間薪資:月酬標準328薪點(折合金額42,541元)。 三、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於111年8月15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33758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聘用技術師):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並請簽名,格式請至銓敘部網頁下載)。 (二)學經歷證件影本(畢業證書、經歷證明等)。 (三)其他能力證明文件影本(語言檢定證明等)。 四、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廖小姐、電話:03-3982663-150、151 五、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或函復,故請勿寄送證件正本。 ※資格符合者擇優舉行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本分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