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36,316元)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09~2023-03-14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都市計畫技術、建築工程、土木工程、景觀等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者。 2. 國内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1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
工作項目 | 1.執行桃園埤圳重要濕地之調查、分析、建置濕地資料庫、規劃經營管理措施等相關工作。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檢附以下文件,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示負責,未簽名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取消錄取資格: (一)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大頭照、自傳,末頁請簽名)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等)。 上述文件請於112年3月14日下午17時前,寄(送)達「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收」,信封上書明「應徵業務助理(都市設計科)」,以郵戳或本局戳章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投件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2. 本職缺係內政部委辦「桃園埤圳重要濕地之濕地保育及經營管理業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本局得視工作表現及內政部委辦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一年一僱)。 3. 本局擇優錄取正取2名並得備取4名,依序候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以遞補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通知,如欲退件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 4. 另請下載外補人員基本資料及外補人員簡歷表共2表件(網址如下)填妥並寄至10009545@mail.tycg.gov.tw。 http://urdb.tycg.gov.tw/home.jsp?id=189&parentpath=0,2,162 5. 聯絡方式:(03)3322101分機5781,都市設計科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