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書記職務代理人)~2022-03-17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二等
職稱 約僱人員(書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3-11~2022-03-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有關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次職缺如有意願者請將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請註記僅供應徵使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證明(無則免付)及簡歷報名表(內含照片,日夜間連絡電話,自傳至少300字,請簡要自述後經本人簽章),簡歷報名表請於本所網站(https://www.dajia.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附件下載處自行下載使用),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17日(四)止(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大甲區公所人事室收(437007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聯絡電話:04-26872101分機411,信封上請加註「應徵約僱人員(書記職務代理人)」。 二、報名人員經本所資格審查符合擇優錄取,本所亦得視情形擇優辦理面試。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聯絡電話:04-26872101分機411蔡小姐
二、其他:
1.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1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屆滿時,本約僱人員應即離職,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核薪:以約僱二等支薪,約新臺幣25250元(須扣勞健保等自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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