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21~2022-10-28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文書能力,具有行政實務經驗者及資訊處理能力為佳。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資訊應用系統開發及維護管理。 (二) 行政資訊設備維護管理。 (三) 秘書室行政業務。 (四) 其他資訊管理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
聯絡E-Mail | rb2400056@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1)年10月28日(星期五)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技佐職務代理人員」。 五、其他: (一)本職務為考試分發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111年11月1日起(依實際到職日為準)至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標準為四等250薪點(折合約新臺幣32,425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28日 (七)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秘書室黃小姐) (八)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6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