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化學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27~2022-11-04 |
資格條件 | 1.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化學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焚化廠污染預防、污染排放監測與檢測等工作相關審核、督導及執行。 2.污染排放監測與檢測招標及契約廠商執行管理。 3.民眾申請廢棄物進廠業務及相關例行性報告彙總。 4.設備維護招標及契約廠商執行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11404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
聯絡E-Mail | kg9633@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11年11月04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現職人員請務必至上開系統線上應徵)。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逾期報名或現職人員未以前開系統報名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洽詢電話:02- 27961833轉210黃組長(業務相關)或343陳小姐(徵才作業相關)。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