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六等四級328薪點新台幣42,542元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2-06-02~2022-06-17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 具有法律、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犯罪防治相關之學識或實務之經驗,熟悉觀護業務者尤佳。 (三) 具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者。 (五)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一)觀護業務相關活動之規劃及辦理。 (二) 觀護業務相關活動之規劃及辦理。 (三) 各類活動或團體辦理之成果資料統整、分析與彙編。 (四) 各項會議之前置作業及製作會議紀錄 (五) 文書及行政相關事項之處理。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2段240號觀護人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6月17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一律採通信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觀護職務代理」等字樣,逕以掛號寄至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2段240號觀護人室收。請註明手機號碼及聯絡時間,擇優通知甄選,備取候用期限3個月,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報名時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 1.報名表1份 2.簡歷自傳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專長證明或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切結書1份 二、聯絡電話:(04)8371914、(04)8357274#650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