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徵求 科員~2020-02-27

徵才機關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0-02-19~2020-02-27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綜合行政職系或同一職組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特考任用限制調任者。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資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聯絡E-Mail susu.lin@yahoo.com.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與線上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證件
4. 現職派令
5.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書面應徵:請檢具上列相關資料,寄至花蓮市民權路123號,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綜合行政科員」)。
(三)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四)備註:
1.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3.聯絡電話及人員:03-8224389,林小姐。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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