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現缺(另得列候補1名,候用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8-26~2021-09-03 |
資格條件 | (一) 具公務人員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三)最近三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者。 (四)最近三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五)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戶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1樓 (臺北捷運新店區公所站旁) 或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2段120號3樓(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安康辦公處)。 |
聯絡E-Mail | ah0749@ms.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2、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9月3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 傳相關證件,如有證件不齊將不予受理。 3、 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初任同一序列職務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6) 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相關專長證件等(無則免附)。 (7) 前開證件以外之其他證明文件(有請檢具)。 (二)甄審通知及相關作業: 1、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甄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徵才列候補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