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徵求 技士~2021-08-12

徵才機關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人,擇優備取2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7-29~2021-08-12
資格條件 應徵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各項資格條件,本會將擇優安排面試:
(一)具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有案之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且具3年以上工作經驗,且不得超過本職缺最高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者。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以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所定不得辦理陞任之情事,且未曾受懲戒處分者。無特考特用或其他限制轉調之情形。
(四)具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精神、規劃與溝通協調能力,並熟稔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五)具資訊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國土計畫及都市計畫案審議幕僚作業及相關行政業務。
(二) 協助委員會議召開相關行政作業。
(三) 辦理本會中、英文網站維護及其他資訊系統維護事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西北區)。
聯絡E-Mail fei11796@healt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2)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具碩士以上學位者,請同時提供專科或大學之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4)相關考試證書、訓練證明、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2、前開程序均已完成始算報名成功,俟報名期間截止後,本會先就應徵人員所提供書面資料進行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始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符資格條件、未獲面試或經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3、如欲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報名是否完成,或對於本次甄選作業及公告內容有相關疑義,請於上班時間致電:02-27208889轉7144洽詢,聯絡人: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兼人事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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