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鳳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28~2021-05-07 |
資格條件 | 一、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地政登記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或專案工作。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鳳林鎮信義路200號 |
聯絡E-Mail | ubn10022@flland.h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兩份(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5.最近銓敘證明文件6.最近三年考績證明,依序裝訂成冊,於110年5月7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逕寄花蓮縣鳳林鎮信義路200號花蓮縣鳳林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信封加註應徵地政職系課員職務)。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五、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電話:03-8761103轉308 高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