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5-05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4-26~2021-05-05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土木、營建及資訊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工程相關工作經驗者請附證明文件。
3.具工作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熟悉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協辦土木、建築工程專案管理業務。
2.協辦土木、建築工程等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0144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聯絡E-Mail m11ymj@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直式A4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3.請於110年5月5日前(含)(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將履歷表及應檢附資料逕寄至【40144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1樓營建署中區工程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4.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人:余先生,電話:04-22188170)。
5.本案預計工作期限自到職日起至組織業務調整生效日前1日止。惟該職缺之代理原因滅失時,工作期限得縮限至原因滅失前1日。
6.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7.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下載(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3998&Index=5)
8.本職缺薪資為280薪點折合金額約為新臺幣34,916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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