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書記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3~2021-05-10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並具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持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
工作項目 | (一)文書及檔案處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雄市政府四維⾏政中⼼(⾼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 |
聯絡E-Mail | ema75223@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以A4規格備齊下列資料: 1.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約僱人員報名表(附件1-請⾄⾏政暨國際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s://aia.kcg.gov.tw/masterpage-tw)。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件2,貼妥最近2吋照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3.畢業證書影本(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 4.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 5.服務經歷證明(含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上開資料請於徵才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4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逾期恕不受理。 (二)應徵文件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文件不齊者,本處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於1日內補件,逾期未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除可親送至本處補件外,亦得以傳真方式辦理(傳真電話:07-3352669),惟傳真後請隨即來電確認(聯絡電話:07-3373038)。 (四)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上回郵信封。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由本處另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六)本案屬約僱人力配合約僱計畫採1年1僱,僱用期滿倘未予續約僱時,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七)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八)聯絡⼈:陳宣廷 07-3373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