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徵求 約僱書記~2021-05-10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5-03~2021-05-10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並具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持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工作項目 (一)文書及檔案處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雄市政府四維⾏政中⼼(⾼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
聯絡E-Mail ema75223@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以A4規格備齊下列資料:
1.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約僱人員報名表(附件1-請⾄⾏政暨國際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s://aia.kcg.gov.tw/masterpage-tw)。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件2,貼妥最近2吋照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3.畢業證書影本(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
4.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
5.服務經歷證明(含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上開資料請於徵才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4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逾期恕不受理。
(二)應徵文件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文件不齊者,本處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於1日內補件,逾期未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除可親送至本處補件外,亦得以傳真方式辦理(傳真電話:07-3352669),惟傳真後請隨即來電確認(聯絡電話:07-3373038)。
(四)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上回郵信封。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由本處另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六)本案屬約僱人力配合約僱計畫採1年1僱,僱用期滿倘未予續約僱時,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七)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八)聯絡⼈:陳宣廷 07-337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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