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徵求 森林護管員~2021-12-06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220薪點
職稱 森林護管員
職系
名額 4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1-11-06~2021-12-06
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學歷: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森林、植物、測量、地政、資訊、園藝、綜合農業等相關科系畢業持有證書者或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林業技術、自然保育或水土保持工程類科應考資格者。
(二)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並持有證明文件者,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不限就讀科系。
(三)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國民中等學校畢業,最近5年,具有累計1年以上園藝、木業、採種、苗圃、水土保持工程或防火巡邏隊等實務工作經驗,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四)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五)進修補習學校畢業者,應繳驗畢業證書或資格證明書影本,結業、修業證書不採;另自學進修者,應繳驗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其他:
(一)身心健康,體格健壯,無不良紀錄,能耐勞苦並勝任高山地區林野工作,體格符合下列需求者(未符合者請勿報考):
1.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0.5以上,且無辨色力異常。
2.雙耳聽力矯正後正常。
3.無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癲癇、氣喘、身心狀況違常(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療,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四肢異狀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二)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能騎乘循環檔機車者。
(三)未曾違反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文化資產保存法及水土保持法等相關規定。
工作項目 森林資源管理、森林保護、林地管理、租地及植樹造林、撫育更新、步道巡護、棲地及野生動植物管理、國土生態保育、治山防災、林道維護、工程測繪與監工、林業設施維護、森林資源調查及其他森林護管法規規定之相關工作,並以各年度約僱森林護管員僱用計畫表所訂工作項目為準。
工作地址 本處或所屬工作站(台北工作站、礁溪工作站、太平山工作站、南澳工作站、冬山工作站)
聯絡E-Mail goose2@forest.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關約僱森林護管員甄試相關說明、甄試簡章暨報名表,請逕至本處網站(https://luodong.forest.gov.tw)訊息專區事求人項下下載列印。
二、聯絡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莊小姐 03-9545114轉213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